陆河县公安局案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陆河县公安局案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278023.18元
注: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最终以择优价低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金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市场调查询价书
时间:2024
地点: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岁宝路5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提交报名资料经办人:
①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申请资料(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市场调查询价书附件要求)2份。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河县公安局
地 址: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人民南路
凯发k8登录的联系方式:彭先生
电 话:0660-5606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吉盛康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岁宝路52号
联系人:罗工
电 话:0660-5608666
广东吉盛康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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